2005年5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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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害商品信誉 辽宁首例判决
王野蛟 范春生

  据新华社 名牌床垫被媒体报道内装“黑心棉”,辽宁省第一例由同行业竞争引起的损害商品声誉案,16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身为沈阳一家家具厂老板的王某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,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卷入此案的某电视台记者周某也被判犯损害商品声誉罪,处罚金2万元。
    2002年12月5日,王某出资,由周某购买了两张梦宝床垫。次日,王某找到家住沈阳市东陵区文富路的韩某,指使其在家中假扮消费者,接受周某的“采访”。周某在录制节目时,为韩某及其母亲组织语言编造了梦宝床垫有异味等虚假事实,并在节目中播出。节目播出后,给梦宝公司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。之后,梦宝公司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。
    2003年7月17日、18日,韩某、王某和周某先后被警方刑拘,后均被取保候审。去年10月15日,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,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;被告人韩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,免予刑事处罚;被告人周某无罪。
  判决后,三被告人不服,遂向沈阳中院提出上诉,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对一审法院认为周某情节显著轻微、被判无罪的判决提出抗诉。检察院认为,上诉人周某与另两名上诉人一样,都应为主犯。
  沈阳中院于16日作出终审宣判。